响水县陈家港镇正奎砂石站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响水县陈家港镇正奎砂石站码头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响水县陈家港境内灌河右岸滩地上,距离上游民生河口直线距离约1.5km,陈港中心河河口约970m,距离下游运盐河河口约240m

建设单位

响水县陈家港镇正奎砂石站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润江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响水县陈家港镇正奎砂石站拟对现有码头进行提升改造,于码头平台上下游各新增一个防撞平台,新增33.8m护岸,护岸为重力式钢筋砼结构,下部设置440cm砼预制方桩,并新增部分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沥青摊铺烟气等。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按照防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废气污染管控措施,通过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船舶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方式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运输扬尘。主要通过雾炮机和洒水车洒水降尘、降低卸料高度、堆场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措施降低装卸粉尘及堆场扬尘。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船舶污水、陆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污水(包括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施工单位交给海事部门规定的环保船接收处理,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陆域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陆域施工场内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码头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最终排入市政管网;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废水定期由盐城市盐港船务有限公司处理,不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码头冲洗用水、绿化用水和抑尘用水,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建筑垃圾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其他按照地方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码头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由环卫清运;船舶生活垃圾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采取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强化车辆和船舶管理、厂内禁鸣限速、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响水县陈家港镇人民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