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3年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稳岗稳产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3-01-07 09:27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立足早谋划早落实,支持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产增效,力夺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激励企业稳产增效。支持企业春节期间不放假、少放假,抢抓生产进度,对2023年1-2月份应税开票销售达8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实体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6万元、10万元;应税开票销售达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下工业实体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

二、鼓励企业开足产能。2023年1-2月份企业日均用电量高于2022年第四季度日均用电量的规上工业企业,超出部分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供电公司、财政局)

三、鼓励员工留响过节。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坚持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留响过年且正常上班的非盐城籍企业参保员工每人发放500元补贴。(责任单位: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2023年1-2月份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的,给予企业摊位费、交通费全额补贴。其中,交通费实行限人限额补贴,每个参展企业限报3人,交通费按照核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五、鼓励引导来响就业。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春节假日招聘员工,对2023年1-2月份新录用的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3月底之前办理参保手续的,给予企业新录用员工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六、实施返岗交通补贴。规上工业企业的员工回家过节的,在2023年2月10日前从户籍地(盐城以外地区)返响就业的,凭车票报销乘坐高铁、动车、汽车等公共交通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1000元。(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七、实施员工关爱行动。春节期间,鼓励企业合理调度生产,采取安排文娱活动、组织免费县内旅游等措施,保证留响员工欢度新春佳节。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员工,营造关心关爱一线员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文广旅局、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

八、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切实做好企业生产后勤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开辟员工救治“绿色通道”。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免费派送一定数量的防疫大礼包。(责任单位:发改委、卫健委、人社局)

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春节期间为企服务工作专班,关心关爱企业员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围绕资金、用工、用气、用电等生产要素做好保障工作。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不在本措施补助范围内。本措施相关奖补条款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申报、3月下旬兑现到位。具体由县工信局牵头,会同县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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