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8-07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PE塑料薄膜制造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开源路东侧、二排河南侧

建设单位

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2000万元,租赁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厂房,购置五层吹膜线(吹膜机组、空压机)、涂布机组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500PE塑料薄膜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吹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燃烧管道直接排放至15DA002排气筒排放;涂布、烘干采用低VOCs含量水性粘合剂,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项目建成后,需以4#车间边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在该防护距离内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边角料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垫等措施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6424日在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60424jvbys进行了全文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响水县响水镇人民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xmf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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