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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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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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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PE塑料薄膜制造(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开源路东侧、二排河南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畅新塑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众之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12000万元,租赁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厂房,购置五层吹膜线(吹膜机组、空压机)、涂布机组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500吨PE塑料薄膜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吹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燃烧管道直接排放至15米DA002排气筒排放;涂布、烘干采用低VOCs含量水性粘合剂,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项目建成后,需以4#车间边界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在该防护距离内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边角料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垫等措施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4日在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60424jvbys进行了全文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响水县响水镇人民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xmfw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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