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高端铝型材深加工项目(江苏炜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高端铝型材深加工项目(江苏炜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不锈钢加工贸易市场6#厂房

建设单位

江苏炜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

江苏炜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不锈钢加工贸易市场6#厂房,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全自动挤压机(挤压机、半自动热剪炉、牵引机、模具炉、冷却机)、包装机、喷砂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工业型材、建筑型材等高端铝型材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粉尘、打磨粉尘和切削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2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负压收集进入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0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颗粒物)、切削液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1排放限值,喷砂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1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值。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强排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洒扫等,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模具、废刀具、废石英砂、废布袋、废砂纸、收集尘、沉渣、废塑料包装、废膜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响水工业经济区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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