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英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
|
发布日期:2026-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项目名称 | 铠装光缆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银海路东、灌江路南工业邻里中心南区10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英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泽恺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3992平方米,购置数控铠装软管机、挤塑机、披肤机、编织机、3D干涉仪、OTD光纤检测仪、喷码机等设备60台(套)。项目全部投产后每年生产铠装光缆13万千米。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营运期拟将挤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使用的UV油墨VOCs含量(质量比)小于10%,且印字废气(非甲烷总烃)初始产生速率远低于2kg/h,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3排放限值。 2、建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老小黄河,最终汇入灌河。 3、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塑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纱、废光缆、废研磨片收集后外售处理;冷却废水、擦拭废纸、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