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180MW、灌东盐场160MW、淮河工区160MW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1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灌东盐场1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淮河工区1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东盐场

建设单位

广和新能源(响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根据当前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为了发挥减排效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广和新能源(响水)有限公司拟投资78806.24万元,利用响水县灌东盐场所属水面面积约3359亩,建设“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1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年平均发电量为29849.07kWh,项目用地现状为养殖鱼塘,项目营运期不改变现有鱼塘的用途。本项目已取得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响政服投资备〔20251299号)。

根据当前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为了发挥减排效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广和新能源(响水)有限公司拟投资70506.09万元,利用响水县灌东盐场所属面积约3139亩,建设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灌东盐场1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年平均发电量为26845.96kWh,项目用地现状为养殖鱼塘,项目营运期不改变现有鱼塘的用途。本项目已取得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响政服投资备〔20251297号)。

根据当前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为了发挥减排效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广和新能源(响水)有限公司拟投资71026.17万元,利用响水县灌东盐场所属面积约3166亩,建设中广核新能源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淮河工区1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年平均发电量为26693.84kWh,项目用地现状为养殖鱼塘,项目营运期不改变现有鱼塘的用途。本项目已取得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响政服投资备〔20251298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应科学合理规划,避免于鸟类迁徙期施工避免于鸟类迁徙期、雨季施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水边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减小对水生生境的影响;施工时,尽量避免在水塘附近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建筑材料时要采取遮盖防尘等措施;因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乡土种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组件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供鱼虾活动,光伏组件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期开挖、骨料破碎等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方及时清运,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和飞灰。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清扫或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施工营地内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清运,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无人值守的方式,无生活污水产生;光伏组件利用雨天雨水自然冲刷,无清洗废水产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光伏发电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施工弃渣必须堆放至规定的弃渣场,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弃渣,并对弃渣进行苫盖以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同时对施工废弃土石及建筑垃圾在土地整理和回填过程中采取就地填埋以实现场地内平衡和铺设道路或外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职工人集中收集并定期由环卫清运,避免垃圾中的有机物腐烂及蚊虫的滋生;太阳能发电系统组件安装及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导线、电缆等)、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和木架)等均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站;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油作为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无人值守模式,故无生活垃圾产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到场更换后由资源利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现场暂存;含油废物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配套升压站内的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光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单晶硅为主要成分的光伏组件,晶硅板表面涂有一层防反射涂层,同时封装玻璃表面经过特殊处理,使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远远低于光伏幕墙,对交通干线的驾驶人群和附近的村民的影响很小;光伏组件安装时每片电池板设置22°倾角,以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故太阳能不会在同一个平面上,增加了漫反射的几率,进一步减弱了光线的反射,将太阳能板产生的光污染降至最低限度。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每个箱式变压器平台下挂成品油箱,容量约2.5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泄漏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应确保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加强对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安装避雷元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制定应急处置制度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设置专人管理和定期巡检。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响水县人民政府出具了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真:0515-86870078

E-mail:xssthjjx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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