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响之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响水县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响水县响之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响水县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 响水县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与柳溪路交叉口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响水县响之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响水县响之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与柳溪路交叉口东北角依托现有生产车间、综合楼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响水县中央厨房配餐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2月14日取得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206-320921-89-01-831475,备案证编号:响行审投资备〔2023〕2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363m2。主要购置炒锅、蒸烤箱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日供18万份净菜、单餐4万份热链盒餐的学生餐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废气:本项目熟制车间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并通过新建22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并通过新建22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熟制车间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蔬菜水果清洗、肉类解冻清洗废水、淘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餐具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响水经济开发区今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外排。今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固废:厨余垃圾、不合格品委托厨余垃圾处理单位处理;隔油池废油和油烟净化器废油委托专门处理食堂废油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和隔油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理。 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