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祥头罾盐场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悦祥头罾盐场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头罾盐场

建设单位

盐城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易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盐城市悦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利用响水县头罾盐场境内所属水面面积约1766亩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70MW,年均发电量11183.7kWh,项目建成后,可实现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的能力。本项目已于202457日取得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4]190),项目代码:2405-320921-89-01-303126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悦祥头罾盐场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雨天雇佣工人乘坐无动力渔船进入光伏场区,使用抹布或刷子对光伏板进行清洗,组件板面的灰尘经雨水落入下方鱼塘,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方案(气力吹吸是由维护人员采用便携式吹风机,对组件表面进行风力吹扫),不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本次渔光互补项目不单独设置职工,职工生产活动均在升压站内,本次不新增员工,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响水县头罾盐场同意并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真:0515-86870078   E mailxssthjjx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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