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 09:53 来源: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水治办〔2019〕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0〕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盐城市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管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标准进行检验和评价。

2024年12月份,响水县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序号

地区

水样数量

(份)

合格数量

(份)

合格率

(%)

1

响水县

3

3

100%

 

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检测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无锡监测站

一、出厂水

地区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主要指标与GB5749-2022标准限值值对比

检测结论

指标名称

浑浊度(NTU)

色度(度)

臭和味(级)

消毒剂余量(mg/L)

菌落总数(CFU

/mL)

总大肠菌群(CFU

/100mL)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

pH

肉眼可见物

铝(mg/L)

铁(mg/L)

锰(mg/L)

总硬度(mg/L)

标准限值

≤1

≤15

无异臭异味

游离氯≥0.3/二氧化氯≥0.1

≤100

不得检出

≤3

6.5~8.5

无

≤0.2

≤0.3

≤0.1

≤450

响水县

1.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出厂水采样点

2025.1.20

实测值

0.14

<5

0(无异臭异味)

0.62(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84

8.05

无

0.103

<0.02

<0.00050

236

合格

2.响水县沿海自来水有限公司出厂水采样点

2025.1.20

实测值

0.20

<5

0(无异臭异味)

0.19(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65

7.88

无

0.073

<0.02

<0.00050

229

合格

3.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出厂水采样点

2025.1.20

实测值

0.16

<5

0(无异臭异味)

0.45(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2.05

8.13

无

0.117

<0.02

0.00051

228

合格

 

注:水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测如下指标:

1.出厂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表1、表2项目(43项)”1次,全年至少检测“GB5749-2022表1、表2、表3项目(97项)”全指标1次。

2.管网水:半年至少检测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6项”。

3.管网末梢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表1、表2项目及消毒副产物1次。

4.二次供水:半年至少检测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8项”及消毒副产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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