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联发塑业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5-11-20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秋实路

建设单位

盐城联发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润江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0299平方米,厂房面积约4932平方米,新建4条生产线,购置切断机、混料机、模温机、多层加热机、成型机等设备。投产后年产纤维增强塑料板材30万张和纤维增强塑料汽车覆盖件1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短切、混料废气和有机废气,短切、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效率90%,风量25000m3/h)收集经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效率90%,风量29500m3/h)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过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收集粉尘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39号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mail:xssthjjx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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