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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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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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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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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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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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海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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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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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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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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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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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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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勤丰船业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吨载重船舶修造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并于2024年通过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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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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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砂废气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组合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未收集的喷砂粉尘、漆雾、有机废气作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以加工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装焊平台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1#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2#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船台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与油污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托运至江苏连云港海青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3)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焊渣、废砂、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喷漆产生的废漆桶、漆渣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隔油池油污,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等措施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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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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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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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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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工业经济区管委会出具了同意建设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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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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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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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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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xmf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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