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套CT核心框架项目(鸿炎耀(江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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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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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套CT核心框架项目(鸿炎耀(江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套CT核心框架项目(鸿炎耀(江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南区16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鸿炎耀(江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南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鸿炎耀(江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南区16号厂房建设年产10000套CT核心框架项目。项目占地3.75亩,租赁标准厂房约4254.08m2(其中1层约2454.08m2,2层约1800m2),主要购置低压铸造机、坩锅式熔化保温炉、热处理淬火炉、热处理时效炉、抛丸机、角磨机、CNC加工中心、手动打磨机、底漆喷漆房、面漆喷漆房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套CT核心框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排放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废气:本项目熔化、压铸废气(颗粒物)经正上方顶吸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高温防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抛丸废气(颗粒物)分别经正上方顶吸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收集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高温防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刮腻子废气(苯乙烯、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及打磨粉尘(颗粒物)经区域密闭整体换气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高温防爆)+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经区域密闭整体换气收集后进入1套“干式过滤+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DA001、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限值标准,DA003、DA004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限值标准;DA003排气筒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机加工废气、危废暂存废气以及未经收集的熔化、压铸、抛丸、打磨、刮腻子、喷涂等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表3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表3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限值标准;苯系物(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表3中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标准。 废水: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响水县小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响坎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钢丸、废打磨片、机加工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铝合金收集尘、废布袋、污泥、废模具等由企业收集按规范要求处置;浮渣、废脱模剂、含有或沾染危险物质废布袋、铝灰收集尘、打磨收集尘、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漆渣、废刷子、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废水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是抛丸机、角磨机等生产设备,经过隔声、减振措施等衰减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及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厂界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xssthjjxm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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