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宝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字号:[ ]

项目名称

盐城宝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200L包装桶4000个、1000L包装桶3000个、制冷辅机500套、储能盘管<不锈钢管1500吨、碳钢管3000吨>)

建设地点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新港大道19号孵化园内

建设单位

盐城宝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满足进一步发展需要,宝丰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盐城宝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项目,项目投产达效后可年产200L不锈钢包装桶4000个、1000L不锈钢包装桶3000个、制冷辅机500套、储能盘管4500吨(不锈钢管1500吨、碳钢管3000吨)。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3]148号,项目代码:2304-320921-89-01-186793。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电解抛光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8m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保温泡沫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酸洗钝化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8m高5#排气筒达标排放;包装桶加工废气、储能盘管机加工废气经“自循环净化一体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排水回用于碱喷淋配水;表面冲洗废水<电解抛光、酸洗钝化>和碱喷淋废水接管至海丝节水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浦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至界址河,经工业河、大引河最终通过高港闸进入灌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焊渣、废抛光轮/带、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芯、废保温泡沫塑料,均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机油、废酸洗钝化液、废电解抛光液、废槽渣、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站、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支持该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真:0515-86870078     E-mail:xshbjxmk@163.com

附件

新能源装备制造(盐城宝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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