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10143696773/2021-0063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响水县 发文日期 2021-04-1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的解读

关于《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的解读

1、进城入镇要符合哪些条件?奖补标准是什么?

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拆除原有居住房屋,退出宅基地并按要求复垦到位的农户,农户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商品房(直系亲属须是农村户口),且该户主须提供网签备案手续或不动产证,证实其直系亲属关系及经公证,认定所购商品房为共有产权人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棚改安置户除外)。

不分户型大小,进县城、港城(仅限陈家港镇户口)、集镇分别补助12万元、7万元、5万元(以上政策只可享受一项)

2、拆除农村“空关房”奖补标准是什么?

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且自愿退出宅基地,在房屋和地面附着物按照镇村标准补偿的基础上,给予被拆除房屋面积(主房加厨房)200元/平方米一次性奖励。

3、退出宅基地的流程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且复垦到位,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不再享有宅基地,奖励2万元/户。

4、改造提升老村庄的流程和奖补标准是什么?

在符合规划发展的村庄,进行翻建插建的,经审批并验收合格的(必须拆除原有房屋和地面附着物),建二层及以上楼房补助3万元/户,建平房补助1万元/户。

5、新(扩)建新型农村社区对镇区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拆旧复垦新增的土地,用于2021年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按23万元/亩予以奖补,免收农用地转用报批指标有偿使用费,配套设施建设按省级专项资金标准予以奖补。

6、农房改善村级工作经费用途和标准是什么?

对拆除房屋、退出宅基地并复垦通过验收,在完成年度目标的前提下,给予村级4000元/户工作经费,其中1000元/户用于村居干部工作考核奖励,3000元/户作为村居集体工作费用(拆除房屋清运费用等)。

7、如何进行新型社区长效管护?

加强新型社区的长效管理,2022年起,县农房办对所有新型社区按月考核,年终按积分分档排名,并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用于新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费,具体考核细则适时另行制定。



关联阅读: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响水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奖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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