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响水县县城义务教育部分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9 16:11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义务教育学校:

因县城新建学校暑后投入使用,为合理配置县城教育资源,依据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现状、招生能力和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论证、集体研究,确定了县城义务教育部分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现予公布。

一、东鸣湖实验学校(含珠江路校区)

东鸣湖实验学校按照“一校两区”的模式进行办学,施教区范围内学生根据家长自愿的原则选择在东鸣湖实验学校或东鸣湖实验学校珠江路校区就读。

1.初中

金海路以东响水镇和开发区所属区域。

2.小学

1)珠江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金海路以东,银海路以西区域;

2)金海路以东、双园路以南、响坎河以西、珠江路以北区域。此区域实行“双选政策”,过渡期为三年,根据家长自愿的原则选择在东鸣湖实验学校珠江路校区就读或在东方红小学就读。

二、银河路小学和通榆河小学

珠江路以南、灌江路以北、通榆河以东、黄海路以西区域”调整为“双选”,根据家长自愿的原则选择在通榆河小学就读或在银河路小学就读

三、双语实验学校

不再划定公办学位施教区范围。

本次调整方案未涉及的驻城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区域仍按原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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