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10143696775/2019-0024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8-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2019年响水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解读

《2019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原文地址 [点击打开]

1、为什么要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

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资源,弃之为废,焚之为害,用之为宝,实施秸秆还田是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响水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秸秆利用最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秸秆综合利用的“大头”,也是目前一项操作容易、效果明显的关键措施。

2、2019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是什么?

2019年,全年计划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95万亩,其中:夏季麦秸秆还田55万亩、秋季稻秸秆还田40万亩,其中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土地深松结合试点1万亩,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与土地深松结合试点1万亩。

3、为什么要把补助对象确定为实际种植户?

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秸秆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直接补贴到按县制定的作业标准,把补助对象调整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是防止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回流的有效措施。

4、秸秆还田补助标准为什么确定为25元/亩?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省级按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和苏北25元/亩(其中兴化、高邮和宝应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按25元/亩)作业补助标准测算。

5、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操作程序是什么?

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规范操作,按照自愿申报、村级公示和县级结算的要求组织实施。实际种植户自愿申报作业面积、村级公示、镇(区)级汇总以及第三方核查、公示无误后,由县财政局于9月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打卡时注明“2019年夏季或秋季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字样。

6、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补助执行时间?

作业补助按夏秋两季分段执行,夏季5月15日至9月15日,秋季10月15日至次年1月31日。

7、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补助资金兑付时间?

夏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秋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

8、响水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是什么?

0515-8668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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