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已调整到位

发布日期:2023-07-31 08:33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9号)规定,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启动了202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7月25日全市63.4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

调整范围

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

(一)普遍调整

1.固定额:每人每月增加26元。

2.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增加额: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3.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统一按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二)适当倾斜

对于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

26+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月增额+本人调整前养老金×1.1%(见分进角)

与去年调整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一样,今年缴费年限月增额采用分段计算的方法。缴费年限月增额怎么计算呢?

首先您要确定缴费年限有多少年,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比如特殊工种年限)哦,然后请您对照看下您的缴费年限属于下面哪一类,按照后面对应的公式就能快速算出您的缴费年限月增额了:

●缴费年限缴费≤1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3;

●15年<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3+(缴费年限-15)×2.1;

●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3+10×2.1+(缴费年限-25)×3.7。

查询方式

查询渠道一:线上查询

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点击“盐城人社”公众号下方“网上办事”。找到“服务”——“社会保险”。根据不同的退休类别,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就可以查询到此次调整金额。

查询渠道二:电话咨询

拨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咨询电话。响水县0515-86680010。

查询渠道二:线下查询

退休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查询养老金调整情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