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分配给盐城市免费男幼师生计划50人,全部由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招生培养。在校学习期间,被录取的男幼师生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享受生活补助费,所需经费均由省财政承担。
免费男幼师生实行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分配至盐城各县(市、区),按户籍所在县(市、区)录取。招生对象为本地户籍,参加2015年盐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今年的招生政策与往年大致相同,凡有志向报考男幼师的考生在5月4-6日在各初中学校报名,5月9—10日到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报名参加面试,取得面试合格证书后,方可填报免费男幼师志愿;按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录满的计划,可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当地调剂,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录取学校;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根据文件精神,在就业政策上,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公开招聘到生源所在省辖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到其他幼儿园任教。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省辖市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协调安排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承诺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