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县司法局牵头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以下相同)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30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电子邮箱:fazhi23456@163.com。地址:响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207室(县开发区珠江路与和谐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15-81182399、18762502626。
附件:
响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县司法局牵头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县政府(含政府办)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的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