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6-08-25 10:06 来源:响水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县“县城+港城”双核发展格局,聚焦城市功能短板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系统谋划2026—2028年城市更新重点任务、项目布局与实施路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高质量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持续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与安全韧性,培育城市创新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传承,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奋力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到2028年,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安全韧性和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宜居宜业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空间结构与产业布局同步优化,城市品质实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片区更新

1.科学制定规划计划。按照“体检先行、规划引领、有序更新”原则,坚持县城、港城“双城联动”,一体谋划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构建“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规划实施体系,2026年完成县城、港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完成重点更新片区策划。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片区策划,分级建立动态项目库,实施出入库滚动管理,合理编排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更新工作统筹衔接、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统筹重点片区更新。聚焦居住、产业、公共服务、文化等不同类型片区,落实“留、改、拆、增”四类举措,推动从单一项目向连片街区、综合片区整体转变。重点实施卫生巷片区、东方剧场片区、“滨江西路”片区、港城记忆历史片区等更新工程,打通集镇新民、新中等片区生命通道。到2028年,所有重点片区完成策划方案编制,半数以上取得实质性建设进展。(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宜居空间,提升生活品质

3.推进“好房子”建设。坚持县城、港城一体谋划,全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逐步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推广装配式建造、数字质量溯源,实施购房、土地规划差异化激励政策,以分层分类高品质住房供给,吸引人口双向集聚,形成主城优居、港城安居的协同格局,持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与人居幸福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推行“一小区一方案”,改造提升燃气、供水、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实施雨污分流、增设机动车停车位等工程。强化外墙脱落、高层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到2028年,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12个,完成加装电梯不少于30台,更新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不少于141台。(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局、县城发产投、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完整社区建设。以卫生巷等片区建设为示范,完善“一老一小”配套设施,补齐养老、托育、助残、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短板,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整治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开展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闲置公房、建筑架空空间打造新就业群体暖心驿站。到2028年,建成完整社区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发产投集团、国控产投集团、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围绕县城、港城双核联动,系统激活城市存量资源。通过生态修复、产业升级、功能完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闲置低效厂房、老旧楼宇等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植入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互联网+”等新业态。实行“一街一策”“一厂一策”差异化改造,县城重点推进响水大排档、滨江路、金街等沿线商铺提档升级,打造不少于3条特色活力街巷;港城重点推动港城黄海大街、绿岛小夜曲等改造升级,形成“商圈+文旅+休闲”融合发展格局。支持经开区开展“工业上楼”、产能增容、技术改造,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房不少于5处。对陈家港老百货等工商业遗存实施修缮改造,推动宏锦商务大厦等闲置资产再利用,植入文创、科创、商业等新业态功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城发产投集团、国控产投集团、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公共设施。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推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改造托育服务设施,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到2028年,新增及改造普惠托育点不少于3个,改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10个,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医保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围绕儿童成长需求建设安全有趣的活动空间;聚焦青年发展推进青年友好型片区建设;立足老年群体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500户。加大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新建、改建全民健身场地不少于10片,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妇联、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城市路网布局,打通爱萍路、浦江路、天马路等断头路不少于5条,推进玉港路、灌东路、金港大道南延北延等道路建设。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600个,配套建设新能源充电桩。优化公交线网,推动县城公交300米站点覆盖率达70%、港城公交300米站点覆盖率达50%。建设改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构建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城市新建道路及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100%。规划建设城市货运车辆停车场,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发产投集团、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绿色转型,厚植生态底色

10.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灌河、通榆河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统筹推进响坎河、灌河、通榆河等滨水空间品质提升,系统建设滨水步道、滨河廊道,植入休闲、文旅、商业等多元功能。到2028年,新建、提升滨水步道及滨河廊道不少于20公里,港城新建、提升滨水步道及滨河廊道不少于10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响水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达标区创建。常态排查修复老旧管网,全面整治错混接、溢流等问题。完成县城、港城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污水处置与运行保障能力。同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常态化生态调水活水。新改建污水管网不少于50公里,港城新增污水管网不少于2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灌江产投集团、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开展“公园城市”行动,通过拆违建绿、破硬复绿和边角空间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休闲绿地。推进东鸣湖公园等重点生态开敞空间建设,实施城区绿化薄弱地区改造提升工程。到2028年,新增及改造街头游园和口袋公园不少于10个,港城新建新民社区森林公园1个,新增改造街头游园和口袋公园不少于6个,逐步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改造升级,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培育发展绿色建材企业,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到2028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以上。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利用公共建筑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探索乡镇中小企业园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建设,提升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重点推广光伏与建筑一体化(BIPV)。(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到2028年,翻新改造老旧垃圾转运站不少于5座、垃圾分类用房不少于50处、破损公厕不少于28座,新建一座绿化垃圾处理站、一座一站双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包含环卫停车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推广绿色低碳运输装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产业园等区域开展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推广绿色出行体系,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完善慢行交通系统,稳步推进健身环城绿道工程,提升城乡绿色出行比例。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筑牢安全底线,提升韧性水平

15.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对C、D级危房建档立卡、动态更新,分类采取加固、改建、拆除重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鼓励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以旧换新”等改造模式。到2028年,完成危房整治不少于100处。(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地下管网综合整治,持续完善供水、排水、燃气、供电等基础设施。同步推进第二水厂和第二水源地建设。到2028年,改造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不少于30公里,改造老旧庭院管网不少于15公里。完成中俄东线、滨海中海管道燃气“双气源”接收站及LNG储配站建设,铺设燃气管网不少于20公里。对县内主干道太阳能路灯更新提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城发产投集团、灌江产投集团、供电公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市政管线智能化升级,规模布设物联网感知设备,拓展内涝治理、供水保障、燃气安全等智慧应用场景,构建覆盖全县、统一高效的城市生命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8年底前全面建成县域城市生命线监测平台,实现供水、燃气、排水、老旧房屋、内涝等领域物联监测全覆盖,新增接入物联感知设备不少于200套。(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城发产投集团、灌江产投集团、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增设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提高城市对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能力。建立健全城市大排水体系,坚持网格化管理,防洪排涝并举,常态化排查内涝风险隐患。重点推进县城、港城河道闸站建设及三洪河、四排河等河道束水点整治,推进双园路、军民路、黄海南路雨水管网提标改造,全面消除城市内涝风险。到2028年,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抽排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高风险地区不低于150立方米/小时。港城推进新增新民化工路南延、老陈中路、伏堆河支渠西侧小路、银滩路南侧、新中农贸市场等雨水管网25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人防工程、体育场馆、学校等公共场地叠加避难功能,实现一场多用。建成覆盖县城、港城及各镇区主要居住区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城镇人均固定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赓续历史文脉,彰显特色风貌

20.推进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保护前置机制,对老城区、老街区开展历史遗存全面普查,编制历史文化保护总图。积极推进听潮阁、东方影剧院申报历史建筑,推动港城记忆片区申报历史地段,动态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将文化遗产保护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严格规范历史建筑修缮方案审核,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修缮提升陈家港蟒牛哨所、抗战登陆点、淮北盐场人民烈士纪念塔、张爱萍陈家港战斗指挥所旧址等红色遗存,打造红色研学基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等,科学引入新业态新功能,形成“历史+现代”融合的城市文化空间。(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深入挖掘灌河文化、红色文化、海盐文化、古海关文化、民俗非遗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响水特色的文化地标。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开展城市设计,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助力推进沿黄河故道乡村旅游带和云梯关旅游景区建设。深化“美丽海湾”建设成效,争创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责任部门:县文广旅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23.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依托数智化手段提升城市运行效能。坚持党建引领,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延伸。(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信访局、县数据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商圈、智慧养老等数字生活新场景。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数据局、县工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支撑保障

25.健全城市更新机制。按照“先体检、后更新”要求,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机制,借鉴苏州模式,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街道)、城区(城市)”四个维度,成立“数字啄木鸟”,健全“体检发现问题—生成更新项目—推进项目实施—跟踪评估反馈”联动机制,实现体检与更新深度耦合、数据成果精准支撑项目决策。建立县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镇区为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镇区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责任、进度“三张清单”。建立城市更新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跟踪分析工作进展,督促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完善资金保障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群众共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城新贷”等资金支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和群众力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发产投、灌江产投、国控产投、响水镇、陈家港镇、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响水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

          2.响水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重点项目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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