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响水县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思路研究》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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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响水县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思路研究》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 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X-HJCG-20260026 2.项目名称:《响水县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响水县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思路研究》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万元。 5.最高限价:80万元,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6.采购需求: (1)A板块:响水县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 2026年,江苏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亲海城区,推动沿海县城港城联动发展,加强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打造滨海风情镇、特色渔村”。《“十五五”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沿海三市产业链协同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加强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盐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推动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打造高效农业特色廊道、生态经济示范廊道”。灌南、灌云、响水三县“十五五”规划均将灌河一体化发展纳入重点方向。为落实省、市、县“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灌河两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编制《响水县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研究》要顺应一体化发展趋势,提出“十五五”时期响水促进灌河两岸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一体化发展核心任务,健全实施保障体系。 (2)B板块:响水县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思路研究 国家低空空域改革不断深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快速发展,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相关决策部署,编制《响水县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思路研究》。《研究》要顺应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趋势,立足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导向,结合响水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积累及产业协同基础,科学提出“十五五”时期响水低空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保障。方案兼具前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7.服务期限:70日历天(9月30日提交最终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并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成交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凡涉及到签字(盖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对盖章内容负责。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2.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时间内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51981275),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3.文件获取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外应在开标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采购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否则视其为不诚信投标,采购人将在以后的项目采购中拒绝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1.本采购磋商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发布。 2.各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响水县政务中心2号楼六楼 联系方式:汤女士13512598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 联系方式:刘女士 15351981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5366536333
202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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