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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龙新建35kV联络线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
| 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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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德龙新建35kV联络线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H-202607-003 项目名称:江苏德龙新建35kV联络线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95165.96元。 最高限价:2895165.96元。货物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供货期: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分批次下达具体交货指令。每批次下单后7日历天内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为:响水县。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和施工招标中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项目,招标人按此规定推荐“远东”、“江南”、“上上”等符合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的不同厂家品牌的产品供投标人参照选择。投标人选择推荐的厂家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且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或厂家)或未经招标人确认的品牌(或厂家)货物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书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360060496@qq.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5000.00元(伍万伍仟元整)。在投标截止前必须到达采购人账户,否则报价无效。 名 称:盐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响水兴源电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响水支行 账 号:1109 6801 0900 2117 413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异议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付款方式:该项目分批次下单,全部供货完毕并且乙方提供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24个月内结清货款。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响水兴源电气分公司 地 址:盐城市响水县县城204国道东侧、城南大道南侧 联 系 人:王海洲 电 话:1891259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创投中心南11楼 联 系 人:仇实 电 话: 13851044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洲 电 话:18912599609 盐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响水兴源电气分公司 202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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