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1 浏览次数: 字号:[ ]

响水县皓天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反《盐城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约定,根据《盐城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第九款的约定,中止响水县皓天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协议180日,现予以公告: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响水县皓天大药房有限公司

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张集街南侧电力路55号

响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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