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2025年环境质量公报 | |||||||||||||||||||||||||||||||||||||||||||||||||||||||||||||||||||||||||||||||||||||
| 发布日期:2026-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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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响水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县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一、空气环境质量2025年,我县2个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监测项目为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6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数据年均值见表1。 2025年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优108天,良198天,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0天,超标天数共59天。2025年,我县空气优良比例为86.1%,较2024年上升1.4%,PM2.5的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年度环境空气较去年相比有所改善。 2025年降水监测点位与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一致,全年降水675mm,较上年减少347mm,年均pH值为7.44,全年未发生酸雨现象。 表1 2025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注:1、臭氧为滑动8小时的日均值90%位数2、CO为日均值的95%位数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县共有2个国考地表水断面、5个省考地表水断面、3个饮用水源地,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2025年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情况见表2。 表2 2025年地表水达标情况
三、声环境我县共有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02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0个、功能区域噪声监测点位7个,评价标准均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025年,我县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1dB(A),较2024年下降1.64dB(A),下降了3.0%;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94dB(A),较2024年降低0.37dB(A),降低了0.6%;功能区噪声中Ⅰ、Ⅱ、Ⅲ、Ⅳ类功能区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6.63dB(A)、49.99dB(A)、55.31dB(A)、56.76dB(A),较2024年分别下降0.48dB(A)、1.61dB(A)、1.23dB(A)、0.74dB(A)。我县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均达到《响水县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较2024年整体噪声水平有所降低。 四、近岸海水环境我县近岸海域国考点位1个,全年监测3次,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水质标准。2025年该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均满足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2025年水质整体保持稳定达标状态,与2024年相比,各项指标变化幅度较小,整体来看,2025年水质状况良好,与2024年相比无明显恶化趋势,水质保持稳定,海水监测环境质量状况见表3。 表3 海水监测环境质量状况
五、全年整体评价2025年度,通过污染源头管控、污水管网改造、生态河道治理等措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度有所改善,地表水水质、环境噪声、近岸海域等均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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