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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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云超(公民身份号码:32082219**********): 你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响卫医罚〔2025〕01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催告书》(响卫医催〔2026〕4号)。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响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响水县卫生监督所)(地址:响水县城卫生巷10号,联系电话:0515-86896100)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响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响水县卫生监督所)开具缴款通知书,将罚没款20060.00元缴至响水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营业部,账号:10404601040000108)。 2.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特此公告!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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