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水厂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代采购人发布公告,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水厂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5 月21 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GQCG-202604014    

项目名称: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水厂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875000.00元。

最高限价:污泥处置单价为 250.00 元/吨(含税运),单价高于限价无效。

采购需求: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水厂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污泥代码:461-001-S90,含水率约为60%,年处置量约3500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起一年(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服务)。

质量要求:污泥处置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盐城市相关污泥处置质量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不接受以蚯蚓养殖、掺拌营养土等生物处置方式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持有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中能处理的污泥种类中要包含城镇自来水厂污泥)。投标文件中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能力,处置范围包括: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代码461-001-S90(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企业沉淀后形成的污泥)。处置能力需获得当地污泥处置主管部门许可,并在江苏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通过。(提供系统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 4 月 29 日至2026年 5 月9 日

地点: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www.xiangshui.gov.cn/col/col18006/index.html)“国企采购-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1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21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zz18051700818@163.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 511 721 962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柒仟元整。

1.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现金缴纳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同时将转账截图上传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 账号:3209020361010000016257)。

1.3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需将出具的保函材料、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1.4采购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费用应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人投标时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标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1.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需将出具的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发送至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zz18051700818@163.com,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具体退还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异议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同意,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2以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采购人;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1 采购人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3.2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32001737136052521207

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付款方式:每月按处置量次月支付费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每车次过磅磅单、转运现场图片、GPS线路图或BPS线路图、转运联单、每月污泥处置台账等材料)。由中标人向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当月内付清该批次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黄河路5-12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8762505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徐工       联系电话:1805170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8762505322

九、质疑和投诉处理

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货物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请与采购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发布信息、场地等服务,不负责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项。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9日

采购文件: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水厂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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