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同心片、南河片)、大有镇(梅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次节余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以盐农建〔202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同心片、南河片)、大有镇(梅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次节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运河镇同心片区、南河片;大有镇梅湾片。
2.2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2023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同心片、南河片)、大有镇(梅湾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次节余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10万元,南河片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258亩,拆建U80农渠0.575km,d600×2m农门3座,d600×10m农门1座,d600×18m农门1座,d600×6m沟闸1座,d600×9m渠涵(接渠涵)1座,d800×4m渠涵4座,d800×6m渠涵1座,d600×6m沟涵2座,d1000×6m沟涵2座,d1200×6m沟涵1座,d600×600m排水暗管1座,U80渠桥3座,20m×6m沟桥1座,13m×6m沟桥1座,1.4m×1.2m分水池1座,3m水泥路1.065km,3.5m水泥路1.125km,2.5水泥路0.42km。同心片施工内容为:新建U100斗渠二0.44km,拆建U100斗渠二0.21km,新建U80农渠一0.245km,拆建U80农渠一1.125km,d600×2m农门1座,d600×6m农门5座,d400×6m退水闸1座,d800×6m渠涵7座,d800×8m渠涵2座,d1000×6m渠涵1座,d600×5m沟涵1座,d600×6m沟涵1座,d600×8m沟涵2座,d800×6m沟涵3座,d1000×6m沟涵6座,d1000×12m沟涵1座,d1200×6m沟涵4座,d1200×8m沟涵1座,d2000×8m沟涵1座,U80渠桥2座,13m×6m沟桥1座,3.5m水泥路0.63km。梅湾片施工内容为:泵站1(1×350QSZ)拆建1座,新建U80防渗渠0.265km,d600*6m农门2座,d800*8m沟涵1座,d800*6m沟涵5座,d600*6m沟涵4座,d600*4m沟涵1座,d800*6m渠涵1座,d800×26m渡槽1座,3m水泥路0.635km。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同上。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6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文规定。
3.1.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不含河道整治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2.2.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的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及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技术负责人须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的子专业、技术岗位等涵盖的范围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提供能证明岗位能力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岗位证书、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等)等相关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驻场考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特需调整的要办理项目手续,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广联达投标服务下载网址为:相应软件请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选择盐城地区));(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02589631967;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67;樊红丽15665152340;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3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9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标前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R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3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其他内容
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以及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或张工15396887667或樊工1566515234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运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地址:响水县大有镇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39125959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号楼311室
联 系 人:沈善国
电 话:1982596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