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4-15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
项目概况 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江苏亿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受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江苏亿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 JSYX-XSCG-20260401 2、项目名称: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抓紧开展2025年度城市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6〕26号)文件要求,拟开展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项目。 6、项目完成时间: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响水县2025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7、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方式: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付款方式:项目核算完成,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响水县双园路391号 联 系 人:陈如一 联系方式:1830054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亿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开发区 联 系 人:蔡新城 联系方式:18961932001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