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镇(区)环境空气质量站点质控项目招标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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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响水县镇(区)环境空气质量站点质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6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XSHJ-CG-202604001 2.项目名称:响水县镇(区)环境空气质量站点质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5.最高限价:400000.00元 6.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为县运维检查工作包括数据审核分析、子站检查和质控检查等,通过运维检查对全县11个空气质量站点运维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保上述空气站的正常有序运行。运维检查还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计划外检查任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4月 13 日至2026年 4 月2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6年 5 月 6 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中兆咨询)。 五、公告期限 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支付30%合同款;两年总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结算剩余款项。 2.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苏省响水县县城双园路39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961931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805170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051700818
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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