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响水县双语实验学校报经县教育局同意,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关于调增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要求重新核定其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等规定,我委在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周边县区同类型民办中小学收费情况,充分考虑响水近几年经济社会实际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初步拟定了双语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调整方案。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现通过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学费调整初步方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运营成本,并报经县政府同意,我委初步拟定了学费调整的方案:小学学费3550元/学期、初中学费4800元/学期、住宿费500元/学期。此标准从2026年秋学期开始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2026年秋学期入学的学生按此标准执行,2026年秋学期之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执行期间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1日至4月18日止。
三、反馈意见形式
电子邮件反馈:17800211@QQ.com;
电话反馈:0515-86882814;
邮寄地址:响水县城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616室。
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