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03-24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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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完善我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制度,全面提升管护能力与水平,依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以及《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现依法予以公开。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2026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联系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星顺,联系电话:13912590932,地址: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珠江路9号。 附件: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响水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响政办发〔2026〕5号).pdf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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