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年 第1期)
发布日期:2026-02-13 浏览次数: 字号:[ ]

春节期间,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完成县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0批次,涉及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散装食品等。根据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响水县运河镇锡园天润发超市经营的1批次酒缘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属地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不合格数据( 1批次).xlsx

3.合格数据(119 批次).xlsx

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doc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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