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SX-GC-2026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S326高压燃气管道南延工程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华辰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各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响水县运河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 。
2.2 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拟建管道起点位于响水县双港镇洪南村S326南侧21米,拟建截断阀。自起点接出后,管线往东南方向沿兴隆河东岸敷设,并在东村腿处往西南方向穿越兴隆河及中心支渠;而后管线折向东南方向沿兴隆河西岸敷设至新舍村,随即在此处再次穿越兴隆河至其东岸;随后管线继续往东南方向沿兴隆河东岸敷设,并在穿越双南干渠,南潮河及陈小线后到达小王集;管线在此处沿向阳河西岸继续往东南方向敷设,到达旗杆舍,在汪吴东侧设置中间截断阀,并在穿越六套干渠及大石线后折向正南沿陈坎河西岸敷设至林庄;随后管线折向东南方向穿越陈坎河,并继续沿农田敷设至拟建管道终点-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废黄河北侧200m,拟建截断阀。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响水S326高压燃气管道南延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满足后期招标深度要求的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以及安全设施设计,管道穿越河流、公路障碍等报审报批所需专项设计方案)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成果文件的政府部门审查、审查后修改和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其中包括:起点位于响水县双港镇洪南村S326南侧21m拟建截断阀;终点位于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废黄河北侧200m拟建截断阀。拟建管道全线水平长度约22.68km,设计压力为4.0MPa,管材采用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L360M-D406.4×9.5,管线为GB1类别。本工程设计输量为10万Nm3/h等全部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4 设计周期:工期 40 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标准及目标:
质量标准:合格。
注: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以及现行最新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送审、对接和修改)。
质量目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6 最高投标限价:99.8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许可级别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含公用管道(GB1)),并配足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人员。
3.1.1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专业)工程师。
3.1.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高压燃气管道设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项目要求管径要求≥DN400,设计压力不低于4.0MPa 的管道工程,须含施工图设计)。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保证金:
5.1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5.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存款或银行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六、工程付款: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下方附件”栏下载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说明
12.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12.2、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华辰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黄河路和黄海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51951929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8051700818
2026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