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2026年小麦缓控释肥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应用实施主体的公告 |
|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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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小麦缓控释肥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应用,实现粮食增产、化肥减量、节本增效和提高肥料利用率,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小麦缓控释肥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技术应用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积极性高的从事秋季种植小麦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实施种肥同播,应用双镇压等深小麦精量种肥同播机,将种子缓控释肥同步施入土中,氮磷钾配比为23-15-7(元素含量可上下浮动范围3个点),高肥力田块实行"一次性施肥",中肥力田块实施"一基一追", 2、申报项目区地块平整,交通便利,田容田貌好,面积在5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 3、接收新技术应用能力强,自愿接受县土肥站等技术部门指导和全程监管,主动配合开展田间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辐射带动能力强。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在全县完成小麦缓控释肥种肥同播技术应用面积3万亩以上,每亩补助标准为30元/亩,(符合要求的主体超过时将同比例下浮) 四、建设要求 1、申报地块原则上不得与已享受其它同类型财政奖补的地块重叠。 2、规范开展施肥作业并留存缓控释肥包装袋、收集保存小麦种肥同播作业影像资料(视频、照片)。 3、实施主体要接受第三方核查。如有作业面积和申报面积不符或施肥作业与标准不符的,将取消其施肥作业补助,同时作为农业项目实施失信主体,根据失信严重程度,对其申报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 五、申报材料及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 3、缓控释肥采购合同(发票、转帐记录)、等深精量播种机委托服务协议或购买发票复印件,近景所购肥料图片(正面包装印字清晰可见); 4、申报表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申报主体盖章(签字)确认(并随时提供原件备查)。请有申报意向的主体于11月4前到所在镇(区)农业农村办公室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经各镇(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优选汇总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于2026年11月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联系人:杨咏,联系电话:13962015638。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示范效果、连片规模、交通条件、机械配置和申报时间等,确定实施主体。 附件:2026年响水县小麦缓控释肥种肥同播技术推广应用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docx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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