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响水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3 16:07 来源: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农村土地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地的各项权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5〕7号)和《盐城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盐办发〔2026〕10号)文件要求,响水县已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条件和基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15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响水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响水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

二、工作方案

实施范围:响水县。

基本原则:(一)稳定优先、大稳小调;(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三)农民主体、民主协商;(四)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五)质量为先、进度服从质量。

目标任务:从2026年起,全面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至2028年全面完成延包试点工作。

方法步骤:(一)健全工作体系;(二)开展摸底核实;(三)制定延包方案;(四)开展权属调查;(五)审核公示;(六)签订承包合同;(七)完善权属证书;(八)资料归档。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响水县公安局、信访局、财政局、资规局、司法局、网信办、宣传部、妇联、档案馆、乡镇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

2、主要内容

土地二轮承包对农户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责任主体单位: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殷伟轩   电话:0515-6985559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浩   联系电话:0515-88385669 

邮箱:yczhifang@163.com

五、公示周期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共10天。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