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陈家港镇金港居委会4.665亩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因公共事业需要,经响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拟征收响水县陈家港镇金港居委会境内4.665亩土地。四至范围:东至326省道,南至引淡河,西至响水中专北侧入口道路,北至渤海大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本决策事项责任主体为响水县人民政府,响水县陈家港镇人民政府受响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该土地征收事项。

响水县陈家港镇金港居委会4.665亩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由响水县陈家港镇人民政府委托盐城云天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713号令)、《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联系人联系。

张德浩(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电话:19844569385;

汪海云(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18905119818。                 

响水县陈家港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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