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响水县征兵工作秩序,畅通监督渠道,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全县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现将廉洁征兵“十个严禁”、廉洁征兵“十个不准”、监督举报电话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1.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2.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3.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4.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5.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6.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7.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8.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二、廉洁征兵“十个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三、响水县2026年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