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09-25 09:37 来源:响水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28元/人·月。(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统一为130元/人·月。

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1600元/人·月,农村1300元/人·月;二类地区照料护理全自理113元/人·月,半护理339元/人·月,全护理678元/人·月;三类地区照料护理全自理101元/人·月,半护理302元/人·月,全护理603元/人·月。(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4、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全市社会散居2320元/人·月,机构养育3000元/人·月。(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5、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1305元/人·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6、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1506元/人·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7、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1908元/人·月。(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8、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2150元/人·月。(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注:上述内容均为简化版政策内容,详细政策内容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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