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县卫健委2025年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盐城市响水县卫健委2025年赴江苏医药职业 学院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拓宽招聘渠道,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村卫生室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创新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响政办发〔2019〕2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见《响水县卫健委2025年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响水县卫健委2025年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6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3.现场确认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东校区C214教室(盐城市盐都区解放南路283号)。 4.咨询电话0515-86873001,13851107013,联系人:张老师。 (二)报名流程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 在线填写响水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信息(https://t6gh7ha35g.jiandaoyun.com/f/6602a0adee8cad4d53a8d406),请使用微信 2.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报后,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须在现场确认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为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 提前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iangshui.gov.cn/下载填写);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⑤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2023、2024年毕业生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⑥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④⑤⑥现场资格确认时,收取相关复印件,考生须提供原件。 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应及时通过网址(https://t6gh7ha35g.jiandaoyun.com/f/6602a8c1ee8cad4d53b0dc2c)或扫描右侧二维码核对 核对后如有问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主动带身份证到现场确认处申请更正,逾期责任自负。 报名现场确认并最终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在受理凭证上签字确认。报名现场确认受理凭证将作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主要依据,报名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专业及岗位必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五、聘用 (一)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面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体检、考察。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选岗。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分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进行人员递补的,不再组织已选岗人员二次选岗;如空缺岗位多于1个,按上述程序组织递补人员选岗。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s://www.xiang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及响水县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以上,不含规培时间,服务期含试用期。按规定实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报考W02岗位的人员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待遇 被聘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享受我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备案制相关手续。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8020030。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6873001、0515-86873023。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合并下载] 1.响水县卫健委2025年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2.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5年毕业生”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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