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水治办〔2019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0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盐城市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管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标准进行检验和评价。

20254月份,响水县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序号

地区

水样数量

(份)

合格数量

(份)

合格率

%

1

响水县

3

3

100%

 

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出厂水

地区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主要指标与GB5749-2022标准限值值对比

检测结论

指标名称

浑浊度(NTU

色度

臭和味(级)

消毒剂余量(mg/L

菌落总数(CFU

/mL

总大肠菌群(CFU

/100mL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

pH

肉眼可见物

铝(mg/L

铁(mg/L

锰(mg/L

总硬度(mg/L

标准限值

≤1

≤15

无异臭异味

游离氯≥0.3/二氧化氯≥0.1

≤100

不得检出

≤3

6.5~8.5

≤0.2

≤0.3

≤0.1

≤450

响水县

1.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仪表间出厂水采样点

2025.4.24

实测值

0.09

5

0(无异臭异味)

0.44(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21

7.52

0.069

<0.02

<0.00050

217

合格

2.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泵房出厂水采样点

2025.4.24

实测值

0.16

5

0(无异臭异味)

0.40(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10

7.62

0.073

<0.02

0.00072

202

合格

3.响水县沿海自来水有限公司出厂水采样点

2025.4.24

实测值

0.12

5

0(无异臭异味)

0.18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20

7.49

0.047

<0.02

<0.00050

195

合格

 

注:水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测如下指标:

1.出厂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1、表2项目43项)”1次,全年至少检测“GB5749-20221、表2、表3项目97项)全指标1次。

2.管网水:半年至少检测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6

3.管网末梢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1、表2项目及消毒副产物1次。

4.二次供水:半年至少检测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8及消毒副产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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