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11:43 来源:响水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4.负责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组织全县文化旅游资源调研开发,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以及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7.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指导、推进全县文物事业发展,依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和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2.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文广旅局内设机构  响水县文广旅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和艺术科、科技和传媒科、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科)、产业发展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419号图书馆5楼

负责人:

顾东海

办公电话:

0515-8960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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