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小尖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公示时间:2025年X月X日至2025年X月X日

公示方式: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单位:小尖镇人民政府

地址:小尖镇204国道东

邮编:224611

邮箱:224611@163.com

传真:0515-86611395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详细规划单元,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小尖镇单元(3209210321单元)和张集中心社区单元(3209210322单元)全域。规划范围总面积6.96平方千米,其中小尖镇单元面积6.14平方千米,张集中心社区单元面积0.82平方千米。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6)《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7)《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8)《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0)《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

(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3)《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4)《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

3、规划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尊重民意、服务民生,保障公共利益,完善设施配置,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营造高品质空间。

(2)坚持生态优先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划定蓝绿空间,落实节能减排,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3)促进集约高效

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4)增强城市韧性

贯彻安全韧性发展理念,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5)强化空间统筹

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

(6)强化空间治理

充分利用地籍数据制作工作底图,服务规划范围及社区层面体检评估,明确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的方向,提高规划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要求,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善动态更新机制,适应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需求。

4、功能定位

小尖镇单元:现代工贸特色镇,产城融合示范区。

张集中心社区单元:宜居和美幸福社区。

5、人口规模

小尖镇单元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0.75万人。

张集中心社区单元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0.20万人。

6、规划结构

(1)小尖镇单元

规划构建“一核一心,两轴四片”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核”为小尖商业服务核。

“一心”为小尖公共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为204国道县镇联动发展轴和302县道城镇拓展轴。

“四片”分别为镇东传统产业集中区、镇西新兴产业发展区、镇中宜居生活区和镇区外围生态田园区。

(2)张集中心社区单元

规划构建“一心,一轴,多组团”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心”为张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为运张路城乡融合发展轴。

“多组团”分别为公共服务组团、商业服务组团和多个宜居生活组团。

7、土地利用规划

(1)小尖镇单元

①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32.46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40.56%。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20.9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1.53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0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7.04%。其中,机关团体用地5.62公顷,文化用地1.15公顷,教育用地13.03公顷,体育用地1.0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7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37公顷。

③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6.22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90%。其中,商业用地6.13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09公顷。

④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122.7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37.57%,均为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4.76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46%,均为物流仓储用地。

⑥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1.20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9.55%。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27.6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12公顷,其他交通运输用地3.45公顷。

⑦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5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08%。其中,供电用地2.41公顷,供燃气用地0.22公顷,邮政用地0.11公顷,广播电视设施用地0.12公顷,环卫用地0.03公顷,消防用地0.64公顷。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3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0.73%。其中,公园绿地1.22公顷,防护绿地1.17公顷。

⑨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0.3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0.11%,均为宗教用地。

(2)张集中心社区单元

①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2.4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70.80%。其中,城镇住宅用地31.72公顷,农村宅基地0.76公顷。

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6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3.64%。其中,机关团体用地0.38公顷,教育用地4.7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84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32公顷。

③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6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7.94%。其中,商业用地3.33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31公顷。

④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0.0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0.19%,均为物流仓储用地。

⑤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04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6.63%,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

⑥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37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0.80%,均为供电用地。

8、公共服务配套规划

构建“城镇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区级(5-10分钟社区生活圈)”两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1)小尖镇单元

规划构建1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内部划分2个“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居住用地配置,主要包括文化活动中心、中学、小学、体育公园、卫生院等。

(2)张集中心社区单元

规划构建1个“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居住用地配置,主要包括中学、小学、卫生院等。

9、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体系。

(1)小尖镇单元

主干路“一横一纵”,“一横”为204国道(小尖镇段),“一纵”302县道(小尖镇段)。

次干路“一横四纵”,“一横”为振兴路(东段);“四纵”由西向东依次为工业园路、豫北中心路、经一路和致富路。

支路包括跃进路、富阳路、豫四路、豫东路等。

(2)张集中心社区单元

主干路为运张路。

次干路“一横三纵”,“一横”为小佃线;“三纵”由西向东依次为小佃线、富民路和振兴路。

支路包括支一巷、支二巷、支三巷等。

二、编制单位资质

该规划由南京博地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资质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23320761;等级:甲级。

三、附图

1、小尖镇单元

(1)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规划图

(4)综合交通规划图

2、张集中心社区单元

(1)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规划图

(4)综合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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