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5年12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和电话

考生到应聘岗位对应的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5。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复审材料

1.《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1份(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5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 2023年和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

(1)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10月19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以及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按“2025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7.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8.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招聘公告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复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5-86878566。

2.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

1. 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2.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3.“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4.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5.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主管部门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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