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小尖镇唐豫河和大寨河交汇处地块详细规划图则》批前公示 |
|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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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关于全力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盐城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保障盐城内河港响水港区小尖作业区项目落地实施,完善区域水运交通运输配套,特开展了《响水县小尖镇唐豫河和大寨河交汇处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 公示方式: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单位:小尖镇人民政府 地址:小尖镇204国道东 邮编:224611 邮箱:hrgczx@163.com 传真:0515-86611331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响水县小尖镇朱浦村、华余村两村境内,唐豫河和大寨河两侧区域,用地东至华余村五组集体土地,南至华余村三组集体土地,西至通榆河,北至朱浦村四、五组农田,总规划面积39.2874公顷。 2、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5)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 (6)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8)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9)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10)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11) 《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 《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版); (13) 《江苏省生态管控区域规划(2020版)》; (14) 《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 (15) 《盐城内河港总体规划(2035年)》; (16) 《关于全力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盐城实施方案》; (17) 《响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 《关于全力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响水实施方案》; (19) 《响水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20) 《响水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 (21) 《响水县小尖镇朱浦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2) 《响水县小尖镇华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3) 《盐城内河港响水港区小尖作业区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4) 国家、省、市、县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 3、规划原则 (1) 依法规划、符合标准 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地块详细规划图则应以《响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为依据,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2)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落实节能减排,实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两碳”目标实现。 (3) 集约高效、高质量发展 注重统筹协调、推动基础配套设施高质量发展,贯彻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集约高效利用国土空间资源。 (4) 底线管控、刚弹结合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控制指标,保护自然生态格局;适应地方发展需求,倡导用地混合利用,保持规划弹性,适当留白,提高详细规划的适应性。 4、功能定位 定位为集船舶航行、货物装卸、库场储存及后方集疏等功能于一体的水陆运输衔接枢纽。拟新建12个2000吨级泊位,港口装卸货种为散货(黄沙、石子等)、件杂货(再生纸、钢材及其他产成品)、集装箱等。 5、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港口码头用地28.0248公顷,陆地水域11.2626公顷。 6、综合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规划:陆路上规划区域通过地块北侧、唐豫河两侧规划新建的两条唐豫疏港路连接东侧X206与周边联系,水路上借助进港航道唐豫河连接通榆河航道通往周边。 地块出入口:规划设置2个陆路出入口,位于地块北侧;航道南北两侧各有1个水路出入口。 地块内部道路:地块内部道路应符合生产和消防等需求。 二、编制单位名称及资质 1、南京图能地产科技有限公司 2、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三、附图 (1)地块详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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