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松立印刷科技有限公司PVC地板印刷膜及墙板印刷膜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批准的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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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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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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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地板印刷膜及墙板印刷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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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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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双园路南银海路西(旭辉家居院内)1幢2号车间、2幢3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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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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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松立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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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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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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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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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松立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租赁响水旭辉家居有限公司两个车间(1幢2号车间、2幢3号车间),租赁厂房面积为9782m2,购置高速分散机、低速分散机、研磨机、间歇式轮转胶印机等设备建设“PVC地板印刷膜及墙板印刷膜生产”(盐城市松立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5000万m2PVC地板印刷膜和5000万m2墙板印刷膜的生产能力;于2024年2月29日取得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4〕63号,项目代码:2402-320921-89-01-3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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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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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投料废气(颗粒物)、搅拌废气(非甲烷总烃)、危废仓库废气(非甲烷总烃)、调配废气(非甲烷总烃)密闭收集一并进入“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工程(2#厂房)油墨印刷、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工程(3#厂房西侧)3条生产线油墨印刷、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三期工程(3#厂房西侧)1条生产线油墨印刷、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与二期工程车间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三期工程(3#厂房东侧)3条生产线油墨印刷、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3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接管至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宣圩河;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收集后经槽罐车运至响水经济开发区今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小黄河。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要求,并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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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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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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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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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支持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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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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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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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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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 真:0515-86870078 E – mail:693001025@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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