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今年9月,县政府办印发《响水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是我国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指明了未来几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改善目标、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印发了《实施方案》,为我县未来几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县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减排目标。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对标《行动计划》明确了10条重点内容,包含1条总体要求和9条具有响水辨识度的实施举措。总体要求提出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系统推进“治气”攻坚战的工作重点,并明确重点区域和各阶段的重点目标任务。
9条实施举措包括“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压降排放强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强化政策支撑”及“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民行动”,分别从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多污染物减排、扰民问题化解、污染应急应对、数智科技支撑、政策保障和落实各方责任等方面,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协同开展“治气”攻坚。
四、《实施方案》对居民群众有什么影响?
《实施方案》以全力守护美丽蓝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指导思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攻坚”、“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等工作,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倡导全民行动,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