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县将启用2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2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已通过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

二、启用时间

2024年7月23日00时00分起

三、点位信息

G204线K532+665上行处、S326线K52+590下行处

四、违法超限运输处理

上述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启用后,将对通行货车进行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取证。采集的货车数据经技术审查、法制审查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