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的委托,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JSZC-320921-YLGC-G2024-0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1-YLGC-G2024-0001

2.项目名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总金额300万元。(全额采购)

4.最高限价: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的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4000元/吨 ,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以实际中标单价确定数量,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5.采购需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具体包装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肥料登记证,登记证上技术参数和养分配比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取消肥料登记证的省份,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0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30%;所有货物供货结束,经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后付清剩余全部费用。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地址:响水县桃花源路2号

联系人:周萍

联系方式:1362513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

联系人:周康

联系方式:18305106782 

八、其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如果投标人参与2023年9月18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请使用原CA锁(国信CA和金格电子签章)继续完成投标(响应)流程,操作手册及CA办理指南下载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CA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19-86722805、0519-86617173。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响水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2024年03月27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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