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8.15”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政安电〔201516号)精神,县局决定于,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开展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关于安全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建设情况和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处置落实情况。

三、重点任务和要求

一是突出渡运安全。重点检查救生衣工程落实情况,检查乘渡旅客是否全部穿戴救生衣或手持救生浮具;检查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台帐是否齐全合规,监督频度是否满足规定等。继续实行乡镇渡口包干检查制、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等好的做法。(县地方海事处牵头负责)

二是突出内河通航安全。重点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对途经我县辖区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通航安全调研评估,制定通航保障预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确保船舶通航安全。(县地方海事处牵头负责)

三是突出道路客运安全。重点检查长途客运安全,检查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督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县运管处牵头负责)

四是突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营业性和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清理,重点审查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经营行为,对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装卸作业、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工作流程作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不按规定悬挂标志或不按规定工作流程作业的运输车辆责令其限期整改。(运管处牵头负责)

五是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重点检查桥梁运行安全,检查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监测制度是否落实等;重点检查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对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限时停放在指定区域,加强对加油(气)站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确保设施功能完好;重点开展干线公路搭接道口整治,检查搭接道口行政许可是否把关良好,整治道口过多、过密,安全设施不到位等情况;重点开展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排查,检查农村客运班线和镇村公交运营线路的交叉口、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街道集镇段安保设施的建设是否到位等。(公路站牵头负责)

六是突出三超一无船舶整治。在我县辖区境内全面开展三超一无整治活动,对违规船舶实施统一处罚标准和检查内容,利用海事现场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规船舶进行全线跟踪协查;航道和海事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违规船舶通报制,互通整治信息,强化对违规船舶查处的合力。(航道站牵头负责)

七是突出平安工地建设。《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作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大检查标准,深入宣贯《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推进省级平安工地建设。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质监站牵头负责)

八是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要在对各类内河装卸作业码头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危化品码头是否有《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件》,危化品码头的安全设施的技术条件是否满足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是否编制危险货物作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普货码头是否存在非法装卸危险货物的行为。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标准,全面认证危化品码头安全生产条件,彻底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县港口监察大队牵头负责)

四、时间安排

此项行动从20158月1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同时各单位要组织所辖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主管部门。各主管单位要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本次督查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供各单位相互学习参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提请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全覆盖局安委会全面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安委办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订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主管部门。

(二)改进检查方式,务求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家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工作实效。相关单位要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第三方检查;对所有长途客运班线、客运站、乡镇渡口开展暗访,运管部门要对所有超长途客运线路车辆至少暗访一次。

(三)严格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零容忍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意见,下定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借助这次大检查活动契机,认真分析梳理因体制机制原因导致的监管人员、资金、设备不到位等老大难问题,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逐步推动解决。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牌、告示牌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资源,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各单位请于8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局安监科;于1128日前分别将当月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局安监科;于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局安监科。联系人:陈桂超,电话:86866025,传真:87066099,邮箱:xsjtj9111@126.com

特此通知。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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