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原裕廊污水厂危废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化工园区原裕廊污水厂危废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代采购人发布公告,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化工园区原裕廊污水厂危废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佳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6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CG-202402002

项目名称:化工园区原裕廊污水厂危废处置项目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1500元/吨(含税价),单价高于限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采购需求:化工园区原裕廊污水厂危废处置项目,危废名称:生化剩余污泥;危废代码(HW45,261-084-45);数量约25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处置废物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处置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处置方式:焚烧后填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磋商供应商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有本次招标人委托处置的危废代码(HW45-261-084-45)。(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编入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8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jhxmgs@163.com。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 371-966-5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

1.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收款单位账户,否则无效,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间划款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汇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相关票据扫描件或转账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银行及账号:响水农村商业银行陈家港支行3209210161010000077621

务必请供应商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

1.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方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证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银行及账号:响水农村商业银行陈家港支行3209210161010000077621

务必请供应商转汇履约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实际处置废物数量结算服务费用的80%,半年后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按照实际处置废物数量结算服务费用)(无息)

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各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化工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1780269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佳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开发区兴业南路

联系方式:贺工   1805170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18051702287

 

 

         响水化工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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